支票付款只適用於企業客戶。抬頭請祈付 "和記電訊(香港)有限公司" 並加劃線及連同繳費存根寄交
請勿郵寄現金、現金支票或期票。 請不要將支票和繳費存根釘在一起,在支票背後請寫上你的客戶號碼,並於最後付款日期前之三個工作天寄出支票。 支票以最後收訖為準。 本公司將不另發收據。 若支票遭退回,本公司有權於你的賬戶內扣除退票手續費,恕不另行通知。
注意: 香港中環郵政總局郵箱1200號祇適用於郵寄支票付款。 其他服務之查詢或意見,請致函香港荃灣郵政信箱999號。